洛阳港澳通行证换发需要什么资料?
材料准备:
1.现场打印或填写申请表;
2.河南省户籍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原件并登记备案的,还应提交其下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函的印章和签字人信息须与单位上报信息一致);
3.未满16周岁无身份证的人员,可提交户口簿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应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户口簿)、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部队或工作单位驻洛阳的现役军人提交本人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和原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军队系统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外省户籍的申请人(在册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参照上述1、2、3项;
6.侨居洛阳的中国公民应提交有效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有效在外居留证明、其他种类签注相关证明材料、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处理周期:
自接受之日起,
办证7个工作日(申请人为本市和本省户籍)
20日办证(申请人在外省注册)
(特殊情况需发函核实的除外)
收费标准:
港澳通行证60元
背书15元一次
第二次背书30元
一年(含一年)以下,80元多次背书。
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两年)120元
两年以上至三年以下(含三年)160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