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法减分不受理情形汇总
驳回法定扣除申请的情形: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或者受过买卖分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已过期或者未按规定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充满教育和事实教育,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在当前周期内记满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