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房贷可以公积金和商贷一起贷款吗
5月1日,甘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省会中心缴存职工在兰州购买自住住房,在无力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同时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凡省直中心缴存职工在兰州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中央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均可申请。
组合贷款条款
根据省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布的《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细则》,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未婚、离婚、丧偶的,只以个人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增加共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