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冷餐会2022-08-12  9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购买二套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根据《通知》第一条,职工及其家庭仅拥有1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第二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是两套住房的购买面积都有限制。已经拥有的第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或者购买的第二套住房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两种情况都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第一套房子处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打算买第二套房子。可以再申请使用吗?

根据《通知》第二条,已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和家庭,必须结清后才能再次申请。因此,他们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内,不能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套房子已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面积超过120平米,但目前已出售。个人和家庭处于无房状态。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重新购买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可以申请使用。根据《通知》第二条,对目前无房或仅拥有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的,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的,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s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调整涉及的住房面积限制依据是什么?

(1)将拥有的第一套住房面积限制在120平方米(含)以内。中央有关文件已经明确,支持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房开发建设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在这个通知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收到了反馈,建议修改为120平米。结合南宁实际情况,在《通知》制定过程中采纳了这些意见,将90平方米的标准放宽至120平方米。

(二)第二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住房面积限于144平方米(含)。根据南宁市在相关文件中明确的普通住房定义:“1。居住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44倍”。实际上,除别墅外,我市基本普通住宅小区容积率均大于1.0,且为便于我管理中心实际业务操作,普通住宅定义为144平方米(含)以内,无论实际成交价格是否低于同级别土地、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4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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