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工作调动入户怎么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转移安置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3)户口簿不能显示关系的,需提供转出人员与转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4)省、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任命或调动;垂直管理单位向上级人事部门提供调令;
(5)单位验收证书;
(6)搬家地址的户口簿。
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规定(试行)》(龚玉明治发〔2008〕511号)
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派出所户籍民警打印准迁证。
审批权限: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核人审批。
审批时限: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查员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