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规定在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工作稳定,近6个月考勤正常,具有正常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行为;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3.买房的话,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建筑必须有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4.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改善性住房(贷款不予认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住房建设自筹资金不低于住房建设总额的5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取得购房、建房有效证件之日起2年内有效;
5.同意提供住房抵押担保,并按照管理中心批准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可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二手房购房人,房龄(房屋竣工至交易的期限)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5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当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时,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适用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三。贷款额度
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按以下三项计算为最低值:
1、根据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确定贷款限额;
计算公式:个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月)×最长可贷年限×系数(N)【公式中的系数N,按照年龄段设置了四个档次,30岁以下N=0.7,31-40岁以下N=0.9,41-50岁以下N=1.2,51岁以上n = 1.2。同时,对于还贷能力强、信用良好的借款人,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根据购房情况适当提高系数。】
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和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
2.按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的贷款额度(如第一条第四款规定);
3.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金额。
四。贷款担保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住房抵押担保。同时,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等。,还应提供担保。
2.住房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所购住房或其他自有、共有、第三方自有住房作为抵押担保。房屋抵押担保,必须依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以共有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抵押的,必须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同意并办理公证。抵押房屋的现值由管理中心根据房屋的总购买价款和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
3.担保方式有三种:保证人担保、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其中借款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4.担保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连续工作2年以上,具有足够的代偿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正常足额缴纳本地区住房公积金;
3)担保人只能为一个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可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但保证人和借款人不能互相担保同时申请贷款,保证人不能超出自身担保能力担保(保证人已有大额贷款);
4)保证人年龄与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保证人法定退休年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必须提供保证人担保或机构担保:
1)借款人只有一方在其管辖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贷款额度高于一定额度的,具体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核定一次;
3)管理中心经调查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贷款所需材料(不含乌鲁木齐明园管理部)
个人基本数据
1.单位证明(1份)、身份证原件(1份);2.借款人配偶单位证明(1份)、身份证原件(1份)、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担保人单位证明(1份)、担保人身份证原件(1份)【如需担保人】;
4.为子女(或父母)申请贷款买房的,还需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5.异地存款需提供存款证明;
经济适用房
6.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7.首付款收据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8.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国外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异地购买二手房】;
8.抵押当地不动产权证书(1份){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三方房屋产权公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友情呈现:
1.所需信息由“个人基本信息”和“购买信息”两部分组成。信息的所有副本应复印在A4纸上;
2.将户口本第一页和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乌鲁木齐明园管理部贷款所需资料见清单其他内容。
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