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区安置房转性商品房受让方要什么条件?
一、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及说明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诺受让方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凭身份证到考察现场报名参加样品考察。未进行抽样检验登记的,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确认了标的物的范围、面积、结构,认可了标的物的现状,自愿承担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其他说明
(1)转移模式是单独设置的。
(2)标的物的结构、装修、水、电、气、暖等交接以现状为准。
(3)出让底价包含土地出让金。
(4)为保证意向受让方的权益,防止违规交易,意向客户在咨询、看房、竞价、交易过程中,不得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交易结果、交易信息、竞价通知等信息请关注微信官方账号和官网,远东产权官方微信。
(5)意向受让方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定金缴纳、登记、竞价、网上签约等业务,且整个交易过程中的行为人必须为同一人。(即申请人和存款人一致)
二。对最终受让方的要求和说明
1.最终受让方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根据交易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发出通知,并签订产权交易交易确认书。
2.最终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确认书时,需要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即由无锡远东产权交易中心向最终受让方收取)。
3.最终受让方在收到交易确认后,应筹措资金支付剩余房款(如需贷款,需提前与银行沟通,了解其可贷金额)。
4.最终受让方应在网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正式网签。
5.双方完成网签备案(即正式签订《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当日进入120天结算期,最终受让方应在120天结算期内完成交易价款的结算。
6.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后,受让人最终付清全款(如需贷款,需银行出具过户文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最终受让方结清全款后(转让方确认已收到全款),与转让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交接期限按网签合同执行)。
8.交割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维修基金、登记、服务等费用。按照市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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