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稳定住所市(县)内户口迁移指南
市区稳定住所(市(县)户籍迁移)]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领出入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房屋买卖协议及收据,房屋具备居住条件(提交居住房屋的水、电、气、暖交费凭证之一);
(4)如果关系无法在户口簿上显示,通过相关信息查询双方亲属关系。
办理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洛政办〔2019〕64号)。
程序:户籍民警受理案件后,社区民警出具房屋标准地址,户籍民警将所需材料录入电子档案。
办理机关:派出所注册民警。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