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大宅门演员表2022-08-12  19

3月21日沈阳新增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

2022年3月21日0时至24时,沈阳新增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沈阳

【/S2/】2022年3月21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本地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7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对比相关科室大数据信息,确诊病例的行程如下:

案例一:现住址: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市蓝湾小区。

3月12日去了都市蓝湾小区附近的韩式莉雅美容店(辽中区茨榆街道都市蓝湾东约180米)。

3月13日去了辽中区第二高级中学(辽中区区政府路139号)。

3月14日,我去了辽中二中。

3月15日,我去市内蓝湾社区核酸采集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16日到3月19日,我呆在家里。

3月20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案例二:现住址:辽中区小寨门镇三南村。

3月11日到3月17日,每天都在辽阳市辽阳县小北河镇上班。

3月13日去了辽中区小寨门药店(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东侧)。

3月14日去了王老四副食店(辽中区小寨门镇三南村教堂北500米左右)。

3月15日去了辽中区小寨门大药房和王老四副食店。

3月16日,我去了王老四杂货店。

3月17日,我去了辽中区二道沟桥西侧下坡石油加油站,李闯粮油店(中心街光明花园西北侧),常德店(辽中区慈长线小北新区东侧),王老四副食店。

3月18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案例三:现住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柳苑小区。

3月14日-3月18日,每天到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上班。

3月14日到苏家屯区大格社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样,并参加了老街社区(苏家屯区牡丹街与杨璐交叉口西南)的志愿服务。

3月16日到苏家屯区大格社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样。

3月17日去了一克拉广场(苏家屯区凤阳路107-1号)。

3月18日,我去苏家屯区老街社区核酸采样点(苏家屯区杨15-1)参加志愿服务。

3月19日,我去了桂花市场(苏家屯区桂花街)158面包摊,郭达药店,张呈瑞水果超市,咸菜摊,玉龙家园小区(苏家屯区山茶北街28号)。

3月20日到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1日凌晨1点,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案例四: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乌江街道长江南社区。

3月14日至3月16日,每天前往沈河区莲花街30号,乘坐地铁10号线(长江街站至万联站)往返。

3月14日去了沈阳佳客来超市(大东区莲花街17号)。

3月15日去了佳客来超市和云南一品过桥米线(旗山中路68号)。

3月16日去皇姑区江南小区核酸采样点领取核酸采集,逛超市。

3月17日乘坐地铁10号线长江街站至万联站,前往沈河区莲花街30号,皇姑区江南社区核酸采样点,领取核酸采集,许继赫本粥铺(皇姑区长江街24-1号612号),从莲花街万柳塘路站乘坐147路公交车至比唐公园南站。

3月18日,我去了许继赫本粥店。

3月19日,他们被隔离观察。

案例五:现住址:唐瑄省会沈北新区。

3月9日去了茅野金朗一号楼,从市图书馆站坐地铁2号线到航空空航空航天大学站,哈罗幼儿园(沈北新区唐瑄首府南门),吉德宝英语班(沈北新区尚都一期楼下)。

3月10日,我去了哈罗幼儿园和伊彦儿童美术馆(在唐瑄首都社区门口)。

3月11日去了茅野金朗一号楼,从市图书馆站坐地铁2号线到航空空航天大学站,哈罗幼儿园,浦和公园。

3月12日,富顺麻辣拌在吉德宝英语课堂和积家购物广场(沈北新区易道南街33号)附近举行。

3月13日,我呆在家里。

3月14日去了吾悦广场(沈北新区蒲河路33-1号)、永森医院核酸检测点、哈罗幼儿园(沈北新区易道北街23-73号)。

3月15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案例六: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史圣花园。

3月11日-3月12日,每天前往史圣花园田驹生鲜超市(浑南区桃仙街葛翔卫兰伊甸园G区18号楼)。

3月13日,我去了浑南区镜月香湾小区旁边的日香方菲服装店和镜月香湾步行街蛋糕店。

3月14日,我去了浑南区白塔二路附近的惠今中央云珠小区,山顶石油加油站(浑南区营城子街),荣成七里小区出入口对面的废品收购站。

3月15日,我去了浑南区白塔二路附近的惠今中心云珠小区、史圣花园住宅小区菜鸟驿站、荣成七里核酸采样点、荣成七里小区超市。

3月1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案例7:现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街道石祠社区。

3月14日-3月20日,每天去皇姑区宁陕中路17号。3月14日至3月18日,乘坐116路公交车(天后宫站至宁山路黄河街站);3月19日-3月20日,骑电动车往返于此。

3月16日到3月17日,每天都去沈河区石祠社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0日到皇姑区松江社区核酸采样点(松花江街6号)接受核酸采集。

3月21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温馨提示:现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当地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保持跟踪反馈,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会活动,在家待14天;

3.一旦出现呼吸道症状,如发热、疲劳、咳嗽等。期间请第一时间联系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佩戴口罩,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规范治疗。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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