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君主立宪制国家2022-08-12  19

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24%,缴存基数可根据其当年在南宁市公布的上下限之间的实际收入自主确定。月缴存额=缴存基数×24%。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存款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按月提取。

南宁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从灵活就业缴存人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划当月缴存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缴存人银行账户金额不足、银行卡被冻结、挂失、账户注销或变更等情况,要求缴存人及时处理银行账户问题,南宁公积金中心将在当月内再次启动归集。如果月末催收仍不成功,则当月为异常存款。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三个月非正常缴存的,其个人账户自动转为封存状态,封存期间不计算缴存时间。正常存款时间将从恢复存款的当月开始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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