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多个子女在3岁以下的育儿假能叠加吗
有多个3岁以下子女的育儿假可以叠加吗
不能。有多名3岁以下子女的,不按子女数增加育儿假,实行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的规定。
江西关于育儿假的具体规定
子女分别为0-1岁、1-2岁、2-3岁时,夫妻双方分别休10天育婴假;
夫妻生育3个以上3岁以下子女的,育儿假不按子女数增加,仍执行夫妻各10天育儿假;
10天育儿假是指累计的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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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可以享受五天的育婴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我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浙江:“3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婴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照常发放”。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