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方式+材料
个人账户建立:
1 。在线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点开立个人账户。
2。计数器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材料到南宁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签订自愿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无误后到服务网点办理开立个人账户。
注:存取款记账时间为每月26日至月末,不在网上或柜台设立个人账户。
3。柜台申请材料 :
(1)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
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省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ⅰ类银行卡(用于存取款)。
注:
1.在单位缴费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被集中封存,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条件。开立自愿个人账户后,原单位缴纳的个人账户与自愿个人账户合并。
2.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先申请将灵活就业人员存款个人账户封存。封存后,单位可申请将个人账户转入单位管理户,合并后继续缴存(缴存单位按单位新进人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