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南
一、报名注册及缴费
1。应用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具有郑州市户籍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
2。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账簿;
(3)属于特殊群体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支付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15档。参保人可以根据个人和家庭收入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4。应用方式
(1)新参保人员及补充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便民中心办理;
(2)正常续保人员: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线下缴纳;您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支付。
5种在线支付方式:
01.通过“郑好办”手机APP,“办税一件事→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02.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官方账号、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微服务”→“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
03.通过郑州税务微信官方账号、微信搜索“郑州税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我的”→“社保费申报”→“城乡居民养老金”。
04.通过郑州市人社局微信官方账号搜索“郑州人社保卡”,点击“社保卡服务”→“居民缴费”→“城乡居民养老”。
05.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河南事务办官方区“社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
下面是支付宝支付的流程举例:
①进入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②选择“社会保障”
③选择“社保支付”
④点击“同意协议并认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⑤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选择缴费类型“城乡居民养老金”
⑥输入正确的身份信息,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前请仔细核对付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查询”)
⑦选择支付内容。
⑧选择缴费档次,还需要填写手机号接收短信通知。
⑨仔细核对支付地点和金额,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⑩再次核对付款人、身份证号、支付地点、金额,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
支付,显示支付成功,支付完成。
支付提示
01.当显示以下页面时,付款人可以点击最近的付款记录,查询今年的付款情况。
02.为了方便付款人的操作,有一本用户手册教你如何使用。
二。被保险人信息变更
1。应用条件
被保险人实际个人信息与投保信息(如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不一致。).
2。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应用方式
家乡,镇,办事处(社区)。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应用条件
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流动。
2。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应用方式
家乡,镇,办事处(社区)。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应用条件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2)2010年1月1日《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尚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不缴费, 或者可以按照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从参保次月起按规定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距离规定的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逐年缴纳,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
2。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二)账簿;
(3)开通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3。会计准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省和地方政府养老金补贴组成。自2020年7月1日起,郑州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4。沈清路线
家乡,镇,办事处(社区)。
五、老年人生活补贴
1。享受条件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满70周岁的,可按档次享受。
2。会计准则
注:此项生活补助无需当事人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信息进行实际核算。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1。应用条件
(一)未满接受治疗年龄死亡的;
(2)被保险人出国定居(丧失中国国籍);
(3)参保人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有重复缴费年限的;
(4)接受治疗的人因病或者自然原因死亡,被法院宣告死亡,被判处死刑的。
2。所需材料
(1)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请承诺函;
注:①申请人主动提供火化证明、捐献证明、死亡证明等能够确认死亡的证明材料,无需填写承诺书;
②申请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
(2)身份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受益人账户。
3。会计准则
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死亡后2个月内申报的,政府给予一次性服装、丧葬补助1200元。缴费不满15年或缴费终结的参保人,死亡后2个月内申报的,政府给予500元一次性丧亡补助。
4。应用方式
家乡,镇,办事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