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人民医院开具接种新冠疫苗禁忌证明
关于出具《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证》相关问题的说明
因特殊身体条件不能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病历或诊断建议等资料到娄烦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三楼体检中心进行咨询。按照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到相关科室挂号就诊,相关科室医生明确诊断后,如实出具诊断建议。如果我院不具备相应的诊断资质,建议受助人员到上级医院开具相关证明。
受种者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单据到接种点,接种点咨询室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根据最新版《预防接种禁忌症》的相关规定,知情同意书会给出“建议接种”、“延期接种”、“不适宜接种”的意见,然后由受种者签字确认。
接种禁忌症指的是产品说明书,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01.对本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的人,包括辅料和制备过程中使用的物质。
02.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和发烧的人。
03.患有惊厥、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脑病或精神病史或家族史的人。
04.既往对疫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或既往对疫苗有严重过敏反应并有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05.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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