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
应用范围
主贷款人及其配偶已在本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无住房公积金债务,无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已在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委托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业务需要保留身份证明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代理人扫描、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