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流程
执行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根据自己的职称选择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并根据相应评审委员会当年公布的职称申报通知(未公布年度通知的,以上一年度通知为准)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二)对该单位的初步审查。
申请人工作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核实后,将申请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完善相关材料推荐意见,提交省专家服务中心(自由职业者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单位手续)。
(3)窗口审计。
省专家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杰出青年人才条件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无误的,提交相应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资格审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职称申请条件做出最终判断。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5)组织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评聘、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反馈给省专家服务中心。
(六)公告。
核准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发行的确认。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认并发放电子职称证书等信息。产权文件应抄送相关省级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独立评价单位应书面通知结果,并自行应用评价结果和申请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