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消费新能源汽车
(一)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条件
1.居民个人在Xi注册的有限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
2.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综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购车价格10万元以内(不含):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每辆车补贴2000元,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每辆车补贴1000元;
2.购车价格10万元(含)至30万元(含):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每辆车补贴6000元,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每辆车补贴3000元。电动模式转换车不受此价格限制,适用上述补贴时间段标准。
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总价和税费为准。
(三)申请受理时间
新能源购车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申请补贴的方式
1.扫描Xi商务局官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新能源汽车销售现场的二维码,登录“Xi安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贴”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2.补贴采取“系统受理、后台初审、人工审核、批量发放”的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上传的数据进行审核。报市商务局审批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标准兑现补贴资金。
(五)注释
1.申请人应当是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
2.申请人必须在Xi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每辆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只能申请一次综合补贴。
3.汽车销售企业应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贴,严禁以政府财政补贴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当诚信经营。新能源汽车车主通过多开销售发票、伪造销售发票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其申请涉案车辆补贴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4.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5.申请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领证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无法享受补贴。
附:Xi符合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名单。xlsx(点击文件名下载)
联系人:郝文普,电话:8678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