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表:
处理时间限制: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贷款手续。
搬运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坦洲办事处。
正常业务处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