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非注销家庭一次性购买房产提取公积金指南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次性付款,自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据开具之日起三年内可提取一次。到期不能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买价款。
在市外购买自住住房
购买外地自住住房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均按“购房一次性付款”申请提取,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提取一次。到期不能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买价款。两人以上(含两人,夫妻除外)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的,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房产份额比例确定各人提取金额。3人及以上非配偶、非直系亲属一次性共同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予办理提取审批。
所需信息(一)买一手房提取所需信息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地产登记证或*房地产产权证;
3.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据(加盖财务章或收据章)(含电子发票或收据);
▲4.*结婚证(仅适用于产权人配偶)。
(二)购买二手房所需信息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二手房增值税发票(含电子发票);
▲4.*结婚证(仅适用于产权人配偶)。
(三)城市规划房屋拆迁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的,其安置用房需要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可以自付款发票或收据之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使用房屋拆迁补偿的转让凭证和支付发票或收据(包括电子发票或收据);
▲4.*结婚证(仅适用于产权人配偶)。
均为原件(其中,带*的信息由申请人现场通过“广东省”微信小程序核对,或中山市免证事项清单涉及的证照可提交电子证照,但带▲的信息不一定,涉及具体情况时提供)
在线处理
1.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山公积金”->;首页“用户中心”->:“绑定与解除绑定”->:刷脸绑定。
2.在微信官方账号“中山公积金”首页->“特色服务”->“业务办理”->“房产提取”->“产权维护”(提取房产时填写),填写的房产地址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一致。
3.房产备案完成后,通过“业务办理”->:房产提取-->购买自住住房进行提取(一次性付款),拍照上传所需材料,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推送提取结果确认信息。经出票人确认后,将取款金额转入员工绑定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