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年的来历2022-08-12  5

中山未婚证明办理条件

适用范围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66号)要求,当事人在办理涉及台湾省、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时,可以申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应用条件:

1.内地居民;

2.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

3.申请人目前的婚姻状况是未婚、离异或丧偶;

4.申请人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4247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