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青年人才补贴政策汇总
长沙青年人才补贴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2022年5月9日
1。房租和生活补贴
(一)对毕业年龄35周岁(含)以下、两年内已落户并长期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2)对定居并长期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房租和生活补贴提高到10万元。
(三)市、区、县(市)市属高校、公立医院、中小学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房租和生活补贴。
2。购房补贴
(2)对新到长春市工作的35周岁(含)以下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首次在长春市给予10万元、3万元住房补贴(海外高校博士毕业生年龄不限);
(2)对市、区、县(市)市属高校、公立医院、中小学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首次给予同等购房补贴。
3。生活和定居补贴
对博士后研究中心、新企业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出站后长期停留的,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4。大学生实习补贴
对有组织前来实习培训的国内外本科及以上院校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3个月。
5。奖励和补贴
对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计划获得者和高校“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给予20万元奖励。
6。创业补贴
对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