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现有多层住宅安装电梯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关于申请时间,对于本市房管部门已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供安装电梯信息的项目,可在电梯安装工程开工之日起五年内一次性申请
在提取额度上,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业主家庭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和实际投资额,每个申请人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