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202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要求,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厦教育局〔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毕业
(1)毕业考试
英语、理科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8日。小学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定在6月19日。毕业考试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2)毕业与结业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小学将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其毕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学生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写《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检表》,并纳入个人学籍档案。
(四)登记方法
1.这个地区学校的毕业生
学生凭户口簿原件到毕业学校注册。报名时,学生应如实填写《厦门市同安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并上交户口簿原件(供学校核对)和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两张。
在同安一中招生地区就读的学生,还应提交户口簿复印件(落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由学校与原件核实)。对要求“捆绑派位”或不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其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同安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需要在同安一中照顾计算机派位的学生(即港澳台、驻军部队子女)和需要照顾入学的学生,填写《同安区2022年初中学校入学(派位)申请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寄至毕业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汇总后打印《花名册》,在规定时间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一并送至区教育局。
根据照顾天才儿童就学政策,申请照顾其升学政策的天才儿童,应于6月2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供天才证书、个人书面申请等各类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指导其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升学优惠政策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见义勇为伤残公安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 以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
2.在区外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毕业班学生。
在区外小学就读的学生,想回我区继续深造的,应于2022年5月30日前持户口簿原件向当地小学申请参加当期小学毕业考试,并按当地应届毕业生报名办法到当地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5)编造“准考证号”和“准考证号”的方法
1.注册号
每个毕业学校都是根据学生户籍编造的。本区户籍在前,区外户籍在后。这个地区同安一中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应该排第一。“报名编号”为7位数字,第一位和第二位是中心小学、直属小学和民办学校的代码,第三位和第四位是学校序号,第五位、第六位和第七位是考生序号。各中心小学可根据本单位学校数自行确定整理小学序号。
2.准考证号
“准考证号”是考生参加小学毕业考试的座位号。“准考证号”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准考证号”为8位数字,第一、二位为中心小学(直小学、民办学校)代码,第三、四位为考点代码,第五、六位为考场代码,第七、八位为学生座位号。
学生的“准考证号”和“准考证号”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6)工作要求
各中心小学和直属学校要成立“2022年小学毕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考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毕业学校要安排教师认真核实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家庭住址,认真核对学生填写的户口(或非本地户口)中学与指定区中学是否一致,并将参加同安一中招生电脑派位学生花名册在墙上公示。各学校要规范考务,严肃考纪,认真落实“逢考必严,考必真”的工作规定,确保本次毕业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二。初中入学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免试,择校不择优。
(二)招生对象
1.就读于本地区公立学校和官方批准的私立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小学就读的本区注册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区继续深造。
(三)录取方式
初中新生录取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
学生要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第一阶段学校招生,如果同时被多所学校录取,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面向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招收90名多语种学生。从报名学生中随机抽取900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语言水平测试,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根据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资助计划,集美中学面向全市招收200名贫困家庭小学毕业生。(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3)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思明校区面向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招收小学毕业生50名。(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4)厦门市高新技术人才子弟学校一年级招生4个班,招收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重点企业优惠政策教育人员子女,实行小班教学。(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第二阶段
(1)同安一中
400名初中新生(含护生)采用电脑派位录取。大同、祥平街道户籍(含经批准可参加派位),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电脑派位。6月20日下午在第三实验小学云溪校区进行电脑派位,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在派位前在区教育局公告栏公示。
(2)其他中学
各中学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详见附件1),录取该区域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如果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教学区购房并实际迁入,但户籍未迁入,学生本人可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同安智慧教育进入家长中心,点击“跨区报名”,在6月12日至16日,向居住区内的中学(同安一中、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除外)申请跨区入学。
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教学区合法做生意,家庭实际租住在经营场所。学生本人可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同安智慧教育进入家长中心,点击“跨区报名”申请,于6月12日至16日向所在居民区的中学(同安一中、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市实验中学、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厦门市东山中学、厦门市同安实验中学除外)提出申请。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被录取的中学应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具有空以上学位并确认申请人家庭生活基础在该校招生区域内后,按该校跨区域招生通则录取。
当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能力时,学校可采用细化报考条件或电脑派位方式公平确定招生对象。对于拟接收的片外生,接收学校应编制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一并送至教育处。
在我区公办(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志愿”一栏填写本地中学(同安一中、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厦门东山中学、厦门同安实验中学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招收非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跨区报考条件的除外)。
中学因学位紧张不能全部录取时,会优先录取监护人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的毕业生:
①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在同安区工作1年以上(含1年),现仍在同安区工作;
②随行子女的父亲(母亲)在厦门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现居同安区;
③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近期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大通、香坪街道公办(民)校非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服从分配,就读莲花、唐红、吴县、汀溪、新民等镇(街道)中学。
青年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尽量动员毕业生到上述城镇具备寄宿条件的中学就读。
根据厦门教育学院[2022]32号文件精神,选择进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市公办中学转学或借读。初中阶段未实际入学的学生,不具备定向生、高中特长生资格,保送我校高中。学生非本市户籍的,不具备本市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报考我市高中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市初中正式学籍,并在该校具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②在厦门初中期间,其父母应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厦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2022年三个条件四年,2023年三个条件五年,2024年起三个条件六年。
(3)特殊教育学校
允许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班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情况下留校就读;取得毕业资格者可留在我校或在市内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就读于普通小学或区特殊教育学校的智障学生,经评估后,可在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华兴实验学校
华兴实验学校(民办初中)统一实行免试入学,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工作要求,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报考华星实验学校的学生家长请于6月3日至7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厦门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计算机随机分配。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合法规范,招生办法要在5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录取的初中新生名单在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录取。初中学籍管理办法可参照公办中学执行。
(4)排课方法
初中新生入学后,各校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的质量检查,根据学生成绩通过电脑随机平行排课。(严禁编重点班、实验班等。以任何名义)
(5)工作要求
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各中学、中心小学、直属小学和民办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区教育局将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同安区教育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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