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电视对比度2022-08-12  6

2022陕西延长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通知

一、保护对象

(1)2022年1月至12月新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

(2)2022年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

注:接受上述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一)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缴费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因有意中断就业而缴纳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请6个月的失业补贴,按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80%发放;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缴纳。

(2)参保不满1年,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其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领取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三)失业救济金和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每人失业补贴累计期限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贴不超过2个月。

(4)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贴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申请异地安置,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发生领取期满、保险登记、死亡、入伍、迁出、养老保险待遇和执行判决、有期徒刑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停发。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金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程序

失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助实行线上线下申请,从审批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或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政务服务网、“秦云就业”小程序和各市(区)公布的网上经办平台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申请流程

以Xi安秦云就业平台为例(微信扫码进入)


1.业务办理区,点击查看全部。

2.在左上角,失业保险索赔页面

更多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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