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转移手续


长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异地转移

加工材料:

1.本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要携带公章;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根据不同类型,需要分别审查以下材料:

(一)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和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单位参保职工,提供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

(2)非长春市登记参保人员的省属产业单位,需提供其产业单位的居住证明(单位在长春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除外);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转移的,提供《省属企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批表》和主管单位的任职文件。

转自外地

加工材料:

省级转移平台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连接函。

跨省转账

加工材料:

1.本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要携带公章;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4.个人参保人员和单位职工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还应提供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

跨省转账

加工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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