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普新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的补充通知
关于在封闭控制区和金普新区控制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补充通知
根据新区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物流畅通,新区防疫指挥部决定在金普新区封闭管控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是确保过往车辆进出金普新区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持新区防控办印制的《金普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通行。
二、交通卡口实行“一车一证”、“见证放行”。车辆通行证上没有标注车牌号,有涂改迹象,车辆与车牌不符,交通卡口不予放行。
三、对于借用、盗用或伪造《车辆通行证》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并追究发证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以上规定适用于沈海高速(G15)湾北站、三十里铺站、何达高速(G11)十里岗南站、大窑湾高速大连港站,以及国道201、国道202、滨海公路、17线、柳大线、吴王线、津祁线、河北线、盖梁线、德猴线、华北线、土司路等。
大连金普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