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已安排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将从市民同招、片区稳定等7个方面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程序招生。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入学
市民做同样的把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审批机关管辖范围内可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区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同等招收公民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试图提前摸清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凡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均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该地区稳定
各地要按照“划片入学,就近入学”的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区域,确保义务教育入学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定后招生区域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多校划片。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应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统一管理。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方式统一招生。
预警系统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和分析。对于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数量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免费入场
严禁用考试、面试、测试、评价、竞赛、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方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
信息披露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招生开始前,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招生的信息,包括具体招生政策、招生划片范围、招生条件、申报材料、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岗位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地址等。如果涉及政策调整,最终政策要再次公开。开学前,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主动公示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的公信力。
简化流程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与相关部门建立关键数据提取和核查机制,实现招生“一站式”管理和服务。按照非必要材料、非必要信息收集的原则,继续简化证明材料,逐项核对所需入学证明材料,列出材料清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繁琐复杂,相关单位无法证明,且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平衡放置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求均衡安排班级,均衡配置教师。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学校安置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
严格按照程序招生
公布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
各市根据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本市高中招生计划,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
市民做同样的把戏
各地要全面实施市属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完成计划公布、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有效保障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程序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管理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明确招生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实行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录取结果确认
审批地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体确认程序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审批地以外的民办高中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体确认程序由生源所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被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不予确认的,应当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前书面说明不予确认的理由。拒绝确认者,拒绝确认者及未书面说明理由者,视为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