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指南
01。判断是否满足扣款条件
在扣除您和您配偶在主工作地无房的一年内发生的租房费用后,租房一方可根据主工作地适用的步骤,按照相应的金额标准扣除租房费用:
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在第一档标准1500元的基础上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的第二档标准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足100万(含)的城市,按第三档标准800元每月扣除。
已经申请住房租金抵扣的,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02。填写申请准备材料
房屋租赁信息(获取合同号、租赁房屋地址和出租人信息)
城市信息(市级主要工作城市)
03。填写手机应用程序的图示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及申报”
2.选择"房屋租金"后对应的扣除年份。
3.确认材料齐全后,点击"准备好,进入填报"
4.“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地址”是可选的。可以直接点击“下一步”。
5.填写“房屋租赁支出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并点击“提交”
04。选择声明方法
方法1:由预扣税代理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时,需要提前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即如果贵公司按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更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
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己扣。
缺点:单位会知道一些个人信息。
模式2:全面收益年度申报
你这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年度综合所得自行申报中税前扣除。
即单位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而是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优点:单位不会知道你的个人信息。
缺点:耽误享受,自己处理比较麻烦。
05。填写注意事项
房屋地址:
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牌号。
出租人(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如果房屋出租给个人,填写此栏。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填写出租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租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全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工作城市:
填写纳税人就业所在地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州、盟)。没有就业单位的,填写最终结算支付的城市。
房屋租赁合同号(非必填)
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编号
从租期到租期:
填写纳税人房屋租赁合同中注明的租赁期限和期限,具体到月份和年份。合同(协议)提前终止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