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一)存款基数上限
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哈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0年度哈密市职工人均工资,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066元,职工月缴存公积金上限为5536元。
(二)存款基数下限
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21号,2021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职工月公积金缴存额最低为162元。栗坤县和伊吾县2021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职工月最低公积金缴存额为154元。
封存在单位的职工,不调整缴存基数,不计入汇出数量和金额之和。
(三)确定存款比率
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执行以前的规定,即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