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福利
普通门诊统筹:
(2)门诊慢性病:
注:在境外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应于次年1月5日至1月25日持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门诊原始票据(机打票据)、费用清单、处方等值社保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报销政策:
(四)取消门诊个人(家庭)账户:自2021年1月1日取消门诊个人(家庭)账户后,居民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仍可用于支付起付标准和自付(自费)部分。
(五)参保期限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挂钩。连续缴费每满3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可提高1%,最高可达3%。
(六)生育住院、白内障复明项目治疗: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住院正常分娩,按规定予以报销。符合我省“白内障患者康复项目”条件的参保居民,在白内障康复项目定点医院进行白内障康复手术的,按规定给予定额补助。
(七)城乡居民医保转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终止手续,再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登记手续,不设置职工医保等待期。
(8)住院治疗:
注:中医药治疗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学生和儿童(含大学生)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