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入户条件
中山人才入职条件
一、验收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册人员除外);
㈡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身体健康;
3.没有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记录;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大专学历,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未中断)参加社会保险,且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按省市各类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缴费的,缴费时间不算连续时间。下同。
b本科学历,45岁以下;
硕士、博士学历,55岁以下;
d .中国留学回国人员,大专或本科学历,年龄45岁以下;或硕士或博士学历,年龄在55岁以下。
经市人社局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