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中山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条件:
1.如果你要在中山居住半年以上(也就是登记了半年的户口,要去公安局办理居住登记手续,有回执证明。)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简单来说,不管在不在中山工作,都要在中山居住满半年(从到公安局登记之日算起),才能办理居住证!
材料:
1.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提供护照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详细户籍地址)。
3.我的居留证收据照片。
4.根据申请原因,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继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住企业宿舍的,提供:
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②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格式见附件)。
(2)居住在出租屋、自购房屋或向亲友借款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酒店等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或业主与借款人签署的借款手续证明(格式见附件);
未满16周岁未入学的未成年人,提供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址证明、亲属(监护人)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其他材料。
(4)居住在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可供住宿的经营服务场所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在中山市旅馆业登记系统登记满半年的证明。
5.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和近亲属办理居住证。
对于居住证代理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等。)应予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