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

应用宝苹果版2022-08-12  5

2022成都市内户口全域迁移指南

成都户籍居民全球迁移

前提条件:

本市居民可以有自己的住房登记户口或直系亲属;如果有多套房子,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进行登记;实行一室一户的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室内成员迁出户口后,可对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户籍人员的户口簿和申请人身份证;(原文)

3.提供本人住房:本人住房的证明材料;(原文)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入境地住房证明材料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文)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迁入地住房证明材料、迁入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文)

4.确认户主申报(房屋所有权由多人提供)。(原文)

备注:一、房屋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合法和稳定的住所提供:

1。市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或证件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交付房屋);

租赁国有公房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公房出租凭证;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

租住职工自有公房的发放单位。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单位分房证明;

提供安置协议;

人才提供住建部门的有效证明。

2。在农村地区:

经确认的房屋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者成都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未拆除的无证房屋,由农村房屋主管部门核实;

安置但无证房屋的出具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由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核实)。

(2)单位或部队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付款凭证。

(3)部队营房提供:部队营房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分配证明、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应分配给本单位现役军人);

(四)单位提供的自建住房:购房合同或分房证明、交款证明。

(5)本市农村居民在市区租住成套房屋: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二是可以去公安办证中心或者落户地的“驻点服务”办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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