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创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指南
海口大学毕业生创业档案接收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海口户籍应届毕业生;
(二)非海口户籍,在海口市落实就业单位(单位在海口市社会保险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一)海口市户籍毕业生可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提交原件)
2.雇佣协议原件;(学校盖章)
3.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海口户籍,在海口市实施就业的单位。
1.雇佣协议原件;(学校和雇主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三。处理过程
(1)验收。窗口受理材料,对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中的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退回并告知;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补正;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2)审计。符合条件的,办理《就业协议书》备案,加盖公章。申请人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登记表,登记个人信息。
(3)完成。申请人将就业协议转到学校。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其他提示
接收手续办理完毕后,毕业生凭备案的就业协议书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书的发放手续。派遣接收单位为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负责将毕业生个人档案邮寄至海口市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劳动大厦5楼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