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就业创业证申请对象及材料
海口就业创业证申请对象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并已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从事个体(私营)经营者;
(三)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注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等。;
2.用人单位提供需要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受教育程度等。);
3.用人单位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用人单位需提供需办理就业登记人员的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如有就业创业证明,无需提供,可携带就业创业证明到现场办理)。
(二)用人单位后续注册申请
1.用人单位需要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文化程度等。);
2.用人单位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用人单位需拍摄就业登记人员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有就业创业证明,无需提供,但需携带就业创业证明到现场办理)。
(3)个人报名。从事个体(或私营)经营、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首次申请就业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有就业创业证明的,不需要提供,携带就业创业证明到现场办理);
3.填写就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