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022年余姚成长需要哪些证件?附上申请材料
根据招生文件,符合录取条件者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公立学校第一阶段入学类别的学生
1.子女户籍与其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及家庭住房一致(只有父母(或监护人)、本人住房,无其他家庭子女在学区内小学或初中就读)。如果都在学区内,则需要提供户口本、父母的或者自己的房产证(仅限住宅和商品房,房产证为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单独或者共同所有)。截至今年4月30日。
子女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无房且全家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祖父母户籍和住房在学区内(2021年5月8日后取得房产证的,其他家庭子女不得在学区内小学或初中就读)。他们需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在本市或镇(街道)无房证明。
孩子家是拆迁户。拆迁户新住房和户籍在学区内的,提供户口簿和父母搬迁安置协议。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首次户口挂靠在祖父母处。如果孩子申报户口后爷爷奶奶的户口和住房一直在学区内,则需要提供户口簿和爷爷奶奶的房产证。
3.有学区户籍(含集体户籍),但在市区或镇(街道)无房的,需提供户口簿、租房(贷)房合同、父母市区或镇(街道)无房证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等。
(二)公立学校第二阶段招生类别的学生
1.市区或镇(街道)的拆迁户在市区或镇(街道)有新住房,但住房与户籍分离的;拆迁后未购房在市区或镇(街)租房的,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
2.具有本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残疾人,与委托监护人同住,要求在委托监护人所在学区就读的(户籍和住房均须在学区内),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残疾证、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委托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3.具有市区或乡镇(街道)户籍、父母离异的适龄子女(主要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中对子女和住房的判断确定其就读学校)如果住房判给一方,子女随祖父母随另一方在市区或镇(街道)居住,且要求在祖父母所在学区就读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4.子女父母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必须一年以上)且无市区或乡镇(街道)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房产证。
5.如果你有本市户籍,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被长期派往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都在野外地质调查部门工作或出国留学,你的户籍确实无人照管,需要寄养在姚某亲戚家。如果想在亲属学区就读,需要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申请表等相关证明,亲属户口簿、房产证明。
6.本市山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市区或镇(街道)工作生活1年以上,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1年以上(报名结束时仍在缴纳),需提供双方父母的户口簿、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明、企业住房证明、父母一方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7.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儿童青少年本人的浙江省居住证(IC卡型)或父母双方的浙江省居住证(IC卡型)、社保证明(缴费地点在宁波市范围内,截止到报到日仍在缴纳,中断前不算)。以上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8.对于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3)各类优抚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烈士证、军属证等相关证件和公安、消防部门、人武部证明;同胞、港澳台同胞、华侨子女需提供国侨办、台办相关证件和证明;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提供户口簿、父母人才证明、市人才办证明等材料。外国儿童必须提供护照。
(4)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需按上述相应类别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房产证等各类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