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夫妻投靠入户办事指南(条件+材料)
中山夫妇居家避难指南
处理条件
配偶一方户籍在本市以外,现投靠在本市共同生活的本市户籍配偶,且配偶有独立产权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户籍地。
处理对象
非本市户籍居民自行办理。
处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必须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到户籍窗口进行核验,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书
4.房屋产权证明(提供以下之一):
(1)房屋查询文件证明、房屋证明;
②不动产登记证、房屋证明;
③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屋证明;
④房产证、土地证;
⑤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表及房屋证明
⑥不动产登记证。
5.家庭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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