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电能单位2022-08-12  6

洛阳电动车上牌8月25日起全面恢复

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上市自8月25日起全面恢复!

公告如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上市工作,从8月25日起,我市城区25个电动自行车上市点全面恢复上市。挂牌时,请广大市民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2021年8月24日发布)

电动自行车上市点地址:

注册范围

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业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电动自行车合法来源的证明,如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证明等。普通电动自行车号牌(绿色公务号牌)可按规定办理。

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过渡期内进行管理。交验车辆时,应当提供车主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并申领其他电动车号牌(黄色临时过渡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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