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申请紧缺适用人才入户要什么材料?
中山申请紧缺适用人才需要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2.当场填写的个人户口本。
3.市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紧缺适用人才相关证明(或审核表);
4、紧缺适用人才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从提交申请材料当月至最晚当月);
5.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6.住房证明:
在自有住房落户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在申请人父母的房产落户的,提供直系亲属证明、住房证明、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在乡镇有工作单位或人才公户、当地居委会集体户落户的,提供拟落户集体户的首页和住房证明。
没有自有住房但需要在工作单位申请投宿亲友的,应先亲自到物业所在地公安窗口与物业所有人(含共有人)签署同意投宿声明,并提供住房证明;承租人应当出具拟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户口簿、身份证。
7.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随迁未婚子女还应提供学籍证明和未婚声明。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直系亲属证明。夫妻离婚且有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监护权归申请人的离婚协议或同意子女户口随非监护人一方迁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