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久没发工资属拖欠工资?
多久没发工资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日期支付的,属于无正当理由未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1.《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支付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
3.《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四。《条例》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支付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否:(1)用人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缓发劳动者工资。延长的最长期限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属于无理拖欠。"
温馨提醒:
如发生欠薪,可向企业属地劳动保障维权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举报。
也可以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的专栏——“杭州无工资”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