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石家庄产业人才集聚,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业与人才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石家庄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保单期限为两年。
加强人才招聘的措施
石家庄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工业园区内每新引进一家全球综合排名500位或全国综合排名100位及以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市财政给予工业园区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鼓励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设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站,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主导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工作站管理考核机制。经考核,每个工业园区(市级以上)、工作站每年由市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15万元的运行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向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发放“高级人才寻访券”,用于鼓励企业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第一、二、三、四类人才寻访服务,降低企业人才开发成本。每家企业最高限额为10万元,发行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高级人才引进成功后,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人社局申报,市财政确认后支付。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石家庄新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就业安置补贴。资助标准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就业补贴和人才绿卡(B卡)政策不重复。
围绕主导产业,石家庄收集发布了一批制约产业链发展的技术难题。项目单位设立了揭榜基金,广泛邀请国内外专家和人才参与“揭榜挂帅”,开展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揭榜挂帅”系统项目纳入科技项目统一实施和管理,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石家庄每年都会举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需求,遴选和吸引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原创性、原创性、引领性高技术项目和科技人才团队,助力石家庄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培养厚植人才
石家庄将支持石家庄省重点骨干高校争创“双一流”建设高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石家庄高校围绕石家庄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对每个新批准的专业由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以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产业为重点,由产业链“链主”或骨干企业牵头,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出资支持,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新认定的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将获得市财政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研究中心、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设站(含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日常资助。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按照“全国领先、全省一流”的目标,高标准建设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以创新前沿技术技能培训为重点,建立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为石家庄5家工业龙头企业培养紧缺技术技能人才。
增强人才激励
鼓励企业提高人才薪酬。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工资可纳入工资总额专项清单。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实行专项核算、单独管理,不纳入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年平均工资增幅不低于企业负责人。对于一线RD人员,企业可以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
石家庄市将设立“企业骨干人才奖”。对年纳税额达到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龙头工业企业,企业每年按照“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公开公平”的原则,推荐20名、10名、4名、2名、1名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人才作为奖励对象。评奖时,应优先推荐已获得专利、科技进步奖,并在本行业取得技术领先地位的人才。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人才贡献奖励和个人所得税奖励在同一年度内不再重复享受。
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奖励制度,对工业龙头企业新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新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在吸收入党人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各级各类人才职称候选人时,向主导产业优秀人才倾斜。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力的浓厚氛围,营造人才建功立业的良好环境。
优化人才服务
在市领导联系专家和人才的基础上,建立重点企业人才制度。市领导要同时保证重点企业和企业的人才。按照一个企业、一个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帮扶措施的原则,了解人才诉求,倾听人才建议,有针对性地帮助人才解决问题、落实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合理确定人才公寓总量和布局,加大青年人才、高端人才和外国专家公寓建设力度,为人才和专家提供便捷优质的租住(居住)和住房服务。对政府提供建设用地、投资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人才租住(居住)满10年交付使用后,人才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住住房的,可购买所租住(居住)的人才公寓,享受购买时市场价8折优惠。购买优惠人才公寓和人才绿卡的补贴政策不再重复。优惠人才公寓取得产权证满5年方可交易。对持有绿卡(A卡)人才和绿卡(B卡)博士人才并愿意来石工作的配偶,按照“地位平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由市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市SASAC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妥善安排工作。如果接收单位的编制已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周转编制。对于尚未就业的,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积极协调帮助其就业。失业期间,市财政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最长期限为2年。在试点县(市、区)交通便利的快捷酒店或公寓,确定青年人才岗位驿站服务点,为外地来我市工业龙头企业求职面试的“双一流”建设类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7天的短期停留服务。住宿费由市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最高200元。依托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站,建立“政府+工作站+企业”人才管家体系,对企业绿卡人才实行“一人一档”精准管理,掌握人才分布和流动情况,根据人才需求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着力解决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往期新闻(2021年)
2021年3月2日上午,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建设高素质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上,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由五部分18条组成。
第一部分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建设高素质人才强市的责任感。
第二部分是创新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主要在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打造人才绿卡升级版、加强人才培养、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创新人才评价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创新的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是搭建创新平台,强化吸引人才和聚集人才的效果。主要就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吸引人才作用、深化城校人才合作、推进京津人才深度合作、搭建全天候高层次人才招聘交流平台等提出要求。
第四部分是加强服务保障,构建最佳人才生态。本文主要从加强对人才的金融支持、构建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主要就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才工作报告和考核、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