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城市低保提取公积金:
缴费人及其配偶享受南宁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
1.适用对象:存款人、存款人配偶、双方父母、被监护子女。
2.可申请的疾病以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疾保险疾病定义使用标准》中所列的重大疾病为准。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多发性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型肝炎、良性脑肿瘤、失代偿性慢性肝衰竭、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耳聋、双眼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三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疾病的具体定义请进一步参考《重疾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二。销户提取公积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已封存半年,未在异地发放;
4.出国定居;
5.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三。提取公积金租房:
1.在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已足额缴存三个月;
2.受薪职工及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南宁地区及各县)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
四。现房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1、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现有带电梯房屋的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既有住宅安装电梯,是指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无电梯住宅。包括自建房、别墅、C级或D级危房,以及已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房屋。
五、提取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的公积金:
1.职工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在市辖区工作生活(以其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完全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没有合法产权的非自用房屋结构,如住宅、商品房、写字楼、别墅、商铺、车库、地下室等。
2.自住住房大修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危险房屋鉴定达到C、D级的;2.影响或拆除部分主要构件,且工程一次造价超过建筑同类结构成新造价的25%。
3.职工出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仍不足以支付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在限额内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六。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并提取公积金:
1、缴存职工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在市辖区工作生活(以其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完全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没有合法产权的非自用房屋结构,如住宅、商品房、写字楼、别墅、商铺、车库、地下室等。
2.缴存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仍不足以支付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在限额内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七。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1、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在市辖区工作生活(以其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完全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没有合法产权的非自用房屋结构,如住宅、商品房、写字楼、别墅、商铺、车库、地下室等。
2.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仍不足以支付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在限额内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