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官网

营销师2022-08-12  37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条本简章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职毕业生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中职毕业生招生咨询和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公办高校。是宁夏培养幼儿教师的主要基地,是促进宁夏学前教育发展的主阵地。学校自1975年建校以来,已有47年历史,具有良好的办学基础和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前教育特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该校毕业生遍布全区,供不应求。他们连续多年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在宁夏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作为自治区大学生就业先进集体多次获奖。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4498)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师范院校。

3.学校水平:大专。

4.学校隶属关系: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

5.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叶沁南街

6.邮政编码:750001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专业编码】:570102K

【专业介绍】:本专业为自治区骨干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科学教育理念、良好职业道德、环境创设能力和幼儿园日间活动组织能力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提供学前心理发展、学前教育原则、教育活动的设计和组织等五个领域的课程。毕业后可在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考试方式: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第八条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九条学费:宁夏户籍考生:420元/学年;宁夏非户籍考生:4620元/学年

第十条住宿费:1200元/年(4人);800元/年(6人)

第十一学制:2年。

第四章报名与入场

第十二条申请条件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教育职业技能测试,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时选择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4)身体状况:

1.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四肢无残疾、无心脏病、无传染病、无眼睛残疾、无色弱色盲),五官端正,咬字清晰。

第十三条准入原则

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志愿的时间要求,考生先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选择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我校收到考试院电子备案后,从高分到低分实行“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分别按单科顺序和成绩排序。单科顺序排序原则: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我校承认其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五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后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名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信息披露

为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新闻媒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

第六章奖励、助学金、学费减免和学生贷款

第17条奖励和赠款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2.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延保助学金2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1.宁夏报名考生学费减免4200元/学年。

2.生源地信用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我校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通则,采取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951-4772077。

第二十条为了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报名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

电话:0951-4772020/4772022

第二十二条本简章由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夏学前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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