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仓山区核酸阳性人员活动轨迹公布
3月21日,仓山区在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一份新冠肺炎核酸样本呈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目前,阳性者已被闭环转移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附加到主动作轨道:
案件九:杨某某,女,41岁,住福州市仓山区程门镇谢安村67-4号。
3月13日-14日1:00-8:30,与丈夫朱某某包子店(地址:仓山区谢坑菜市场)制作并销售包子。八点半关了店在家没出门,卖包子的时候戴口罩。
3月15日1:00-9:21。行程和13、14号一样,9:21-11:00。我在家里接待了我的朋友和杨某某(阳性测试者)并吃了午饭,但后来我没有在家里出去。
3月16日和13、14日一样。
3月17日,1:00-10:30与13、14日相同。10时30分,我和丈夫朱某某骑电动车到长乐王宓包子铺(地址:长乐市钱莹镇下洋村182-2号)做客。12:00-13:00与杨某某(阳性检测者)、肖某某等10人在附近夏阳大排档吃饭。3点至16点50分,其余9人在包子铺打牌聊天。16时50分,除肖某某外,其余9人在夏阳大排档就餐。19时30分,她们和丈夫骑电动车回家,没有出门。
3月18日-19日与13日、14日相同。
3月20日,1:00-9:00,和13、14一样,9:00步行去谢安村委会做核酸采样,9:30步行回家后没出门,戴口罩。
3月21日1:00-10:30,行程与13、14日相同。10: 30,我和丈夫朱某某骑电动车到程门镇安平村村委会进行核酸采样。11点骑电动车回家后,没有出门。15时30分,我被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