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大学生创业扶持申报时间和材料
根据《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实施细则(试行)》,1年内在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评审可获得。
1。申报:溧水区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扶持资金每年申报一次。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应于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溧水区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支持与资助承诺书;
(2)《溧水区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扶持资助申请表》;
(3)获得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获奖证书、“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书、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评审文件;
(4)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表》;
(5)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等材料。
2。审核:区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办理以下事项
(1)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和内容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和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理由退回补充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补充申请材料并完成内容;逾期未补充申报或补充申报材料和内容仍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审核:检查申报创业项目的获奖证书、评审文件是否真实,承诺书、申请表是否填写规范;通过企业基本信息查询表核实企业是否变更法人或迁出丽水;通过企业的完税证明核实企业是否正常纳税。
(3)拨款:区财政局汇总申请材料后,按比例分三年划拨到申请创业项目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