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授信业务受理窗口迁移的通知
亲爱的贷款工人:
自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恢复以来,我中心办理的信贷业务量急剧增加。为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决定将二手房贷款、“商对公”、抵押注销受理窗口由华龙国际大厦4楼迁至9楼903室,并于2020年12月7日启用。
特此通知。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