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问答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本人持相关类型提取的材料原件、浦发银行或建设银行借记卡(一类),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山西省行政服务中心A座一楼)或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桃园分理处(桃园北路6-2号)申请。
2.业务人员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予以受理。
3.经审查批准提取的,及时当场完成相关内部审批,资金实时划入账户。
职工购买商品房时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取出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
2.购买发票或收据;
3.收回该人的身份证;
4.产权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
职工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取出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一年内);
2.购买发票或收据;
3.收回该人的身份证;
4.如果买方是配偶,应提供结婚证。
职工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商品房,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取出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一年内);
2.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或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产权核实结论(跨省办或两地联办时适用);
3.购买发票或收据;
4.收回该人的身份证;
5.如果买家是配偶,需要提供结婚证。
员工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
2.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
3.契税发票;
4.收回该人的身份证;
5.产权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