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流程
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填表等相关操作。
办理地点:点击查看。
按预约受理时间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北京市人事和出租屋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办理。
处理基础
《北京市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第二章对申请暂住登记和领取居住登记卡作出了规定。
处理条件
申请人须先在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网上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现场办理。只允许他们自己申请,不能委托代理。
处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证件照: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3)申请人在北京的住所证明:
①选择自购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
②如果选择租房: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并记录房屋的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租赁期限。
③选择寄宿或借读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寄宿、借读证明。(需要同时提供房屋产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无产权证的,提供户口簿)。
④选择在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处理程序
1)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填表等相关操作,预约受理时间和受理网点。
2)核对系统后台信息,审核通过后发送系统通知,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3)当场受理网上申请居住登记卡时,窗口受理人员会核对您填写的身份信息是否与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一致,您填写的现住址是否与提供的您在京居住证明材料一致。如有不符,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申请。审核通过后,请当场签署个人承诺书。默认情况下,系统使用您的身份证照片制作居住登记卡。如需现场拍照,请向工作人员明示。
4)网上制作居住登记卡。
5)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虚假信息,有权注销您的居住登记卡。
处理周期
申请人收到系统通知后,按照预约受理时间和选择的网点当场办理。现场受理审核,网上制作《居住登记卡》。申请人可通过“京通”APP查询居住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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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电子居住证(卡)到本市任一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打印《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接受时间
请关注服务平台公示的网上预约现场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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