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引才工作站推荐就业奖励补贴对象+标准
2021年10月南京市溧水区发布了《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试行)实施细则》,由该细则可知,南京市溧水区加强校地合作,
在各类院校设立“引才工作站”,工作站推荐毕业生来溧稳定就业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推荐的雇佣奖励规则]
1。补贴。与我区合作设立“引智工作站”的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成功将我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我区企业就业的,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2。补贴标准。【/s2/】推荐应届毕业生来我区各类企业(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实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按实际就业人数给予高校1000元/人的推荐就业奖励。同一个人推荐就业奖励只能奖励一次。
3。索赔和付款。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高校按推荐就业成功人数向区人社局提出推荐就业奖励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南京市溧水区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补贴花名册、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经区人社局审核后,上报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补贴机构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联系人:陈传祥,区人社局,电话:57207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