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红梅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缓解一线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切实提高社会防灾应急救援能力,红梅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和1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4人,其中战斗员2人,司机1人,消防文员1人。
战斗员主要从事各类突发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事故处理和执勤训练。
司机岗位主要从事听到调度信号时迅速规范着装,启动车辆,做好调度准备,保证往返途中行车安全,排除一般车辆故障,维护消防车。
消防文员主要协助消防巡逻、消防宣传、文字资料整理等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战斗人员职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保守秘密,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战斗员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战斗员岗位要求为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年龄核算时间为2022年5月1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参加全天候救援、执勤和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本人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等不良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驾驶员位置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忠诚、敬业、拼搏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战斗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能够适应准军事化管理,有服从指挥、管理和禁止的意识;
(五)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6)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2009年11月1日发布)规定的健康标准。年龄及岗位要求如下: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下,男,持有B证及以上准驾车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七)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本人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等不良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消防办事员职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吃苦耐劳,脚踏实地,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主动;
(三)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年龄22-30周岁;
(5)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六)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本人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等不良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福利待遇
(一)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本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采取轮流上班制度。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带薪公休。
(3)工资福利待遇按红梅镇专职消防队工资和消防文员工资发放,实行分级定薪,量化绩效。
四。注册信息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扫描件发送至1065076867@qq.com、QQ邮箱。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769-88439698。
五.就业评估
按照身体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折算总成绩。
(1)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内容为3,000m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合格人员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人员数确定。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形象和对重大政策的把握、综合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即兴发挥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有担任消防员经历的,总分加5分。
六。体检与就业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所报职位和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聘用人员确定后,发放聘用通知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实行准军事化强化训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聘用的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东莞消防救援支队红梅大队负责解释。